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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hinese Talk Story"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 before they call him a man?"
吃鞋那天晚上吃的是蟹,蟹不是第一次吃,从小到大,吃蟹无数,宴饮时多数有得吃,大人出外请客时也有吃,在自己家烹调也不在少数。我是不甚喜欢吃蟹的,鲜与甜便是我对蟹的唯一评价,别无其他。
以前没有实践过煮蟹,因为对烹饪没啥兴趣,加上天生怕热,厨房之于家,是不可谓不热的地方。于是我是不太会烹饪的,即便爸爸是一个厨师。 爸爸是一个厨师不错,但在我心目中比普通的厨师更厉害。会煮,更会杀!庖丁解牛之类的手段,更是不在话下,几乎什么都会杀, 大至猪牛羊,小至虾蟹鱼,全部都是亲眼目睹过的,毫不作假。抛开厨师的名头不说,更像动物解剖师。 忆起儿时片段,过年杀鸡是普通的事,但落到我头上便是大事,杀鸡要放血,放血就是把刀搁在鸡颈处拉上一刀,看似简单,但我觉得残忍,从来不依,便跑了,于是落得好吃懒做的小恶名。后事便交由哥来处理,时间久了,哥学会了杀鸡,杀鱼,杀蛇,甚至杀狗,可我什么都不会杀。 是的,要做到“杀”这个字首决条件就是要做到“狠”!例子是杀掉我们家的“旺财”,旺财是我家很久很久以前养的一条大黄狗,大是相对的,因为我们那时很小。至于为什么叫旺财,大概是因为当时深受周星驰电影毒害的关系。好了,话说旺财在我家生活一年多了,就这样上学摇尾送我们走,放学摇尾迎我们回,于是乎春有风筝,夏有鱼,秋有青鸟,冬有雁,一来一往间,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旺财也长大了,姐弟三人对旺财也颇有感情。直到有一天,爸说要杀了旺财,于是便杀了。而我也变成了帮凶,为什么?且听我说说杀狗的流程:先找人按住狗,然后大人拿一个大大的铁钳把狗头钳住,将它拖到水里淹死,再生火把它烧了,把毛烧掉便可,之后就是一轮解剖,把狗碎块煮了,最后一锅香香的狗肉就端在面前了(注意这不是恐怖杀人片)。而我做的就是第一步,把旺财的头按住,我想我是多么的狠阿。但之后想回来:似乎第一步是可以省掉的阿!感觉是被老爸利用了。话说杀狗在后来也不在少数,但杀旺财的那次最为深刻,便挑出来说了。 扯远了,回到吃蟹。当晚吃的是花蟹和肉蟹,还有一种绿色的贝壳类,约有一个半手掌大,名字忘记了,然后还有几条黄鳝。以前听老爸说,在酒楼学厨,师傅只会自顾自的做菜,一般不会亲自教学徒什么的。可能有人会问,那么学徒不就什么都学不到?我来回答你吧:是的,有很多学徒可能什么都学不到,但也总不缺乏一些另类的学徒没有受到大师傅半分的指点,就能学到满身手艺,他们可能就是每天在厨房角落洗葱切菜的那个不显眼人物。那么,他们是怎样学到那些手艺的呢?答案就是一个字,偷。他们洗菜不是只是洗菜,他们眼观六路,师傅的一举一动皆逃不了他们的法眼。于是乎就常常出现了这样的情况:4个厨房打杂一起进入厨房学厨,起初他们都做洗葱切菜,洗碗递酱油。师兄们都勤奋好学,洗菜洗得很认真,一粒沙子也没有,切葱切得每一段都是等长的。小师弟却碌碌无为,洗菜也不认真,递酱油又把酱油打坏。 但过了两年之后,一直碌碌无为的小师弟却有幸来到灶头,拿起铁兜头炒菜了,师兄们却依然只洗菜洗碗。外人不解,问大师傅说,这是怎么回事?大师傅笑而答曰:因为小师弟已尽得我真传了。 呵呵,对不起,又扯远了。我觉得哥就像上面我说的小师弟,记忆中爸是没教过哥的,哥却知道并懂得怎样处理蟹,虽然我也知道怎样处理,但我却没有实践过,很是吃亏。所以当晚自己也试着宰了只花蟹,当然宰得好不好是没有个标准的,反正吃的时候吃不到哪块是我宰的。其实哥已经会煮很多菜,至于水准也是可以的,记得爸以前评价说:哥跟外面某些酒楼的厨师是有得一比的。而我从来没啥实践经验,看来我要客串一下小师弟才行,呵呵。 又回到蟹,先说花蟹,我觉得花蟹外观拉风,以为很贵,谁知道原来花蟹是蟹类中是最便宜的了,有点大出所望。蟹先炸香,用烧酒,酱油,柱候酱,生粉,糖开苋,放指天椒,葱,蒜茸,豆鼓等回锅爆炒,爸说这是避风塘炒法,我心想:避风塘炒蟹不是用肉蟹的吗,怎么会用花蟹充数?后来吃着没多少肉,虽然够野味,但却是不好吃的。肉蟹很大只,很贵,很多肉,清蒸,很好吃,但我不爱吃。那个绿色的贝壳类,我真的记不起名字,是拿来蒸的,一个大碟,下面本是准备铺些粉丝的,但临时没有,便用米粉代替,晕,然后上面再铺已经剥壳的贝壳类,未蒸熟前看见还在动的,很恐怖的样子,蒸熟后金黄的膏汁漏入了一碟米粉,是鲜甜,米粉反而变得比贝壳肉更好吃了。然后黄鳝,这里先提醒一下大家,汛期发大水的时节就不要买鳝类来吃了,因为汛期的鳝会有俗称的“机油味”,很难闻的。 云吞面今天天气不怎么好,雨下得细,且不见停。我昨晚约了张先生今天九点钟一起去吃传说中的云吞面。据说那是全龙江(位于顺德市)最好吃的云吞面,所以我一直很想亲自去试一下。其实还有一家在龙山的云吞面也很出名,经常被人拿来跟龙江坦西牌坊对面这间云吞面来对比,可是因为路程有点远,所以今天就不去龙山那间了,直接去龙江那间。 冒雨驱车,半刻钟便到。店面虽然不大,但也不难找到,因为它实在是很容易识别!招牌是破的,原本四个字的招牌因为太旧而掉了两个,或者正因为是这样,反而更有禾杆盖珍珠的味道,我这样想。店里也很旧的,用的是残旧的木质椅桌,几乎是未经装修的,地面不可谓干净,店员阿姨更是不可谓好客,我们一进去便频频的让我们点粥来吃,可是我们早就已经点了云吞面。 店员把云吞面端了上来,很小的一碗,应了张先生的话:性价比比较低。卖相是不好的,颜色比较沉闷,也闻不到有多香,就一普普通通的样子。姐说这家的麵是自己做的,我看没错,因为我还真的没怎么看到过有麵是银灰色的,而且刀切的痕迹也是明显,粗幼也算均匀。先喝其汤,起初胡椒味甚浓,而后韭菜麻油等香味逐现,其中我怀疑汤里是放了一些碎瑶柱来熬的,因为我老爸经常拿一小些碎瑶柱来煲节瓜汤,豆腐汤等汤,味道跟这个云吞面汤有点像,不过不敢肯定。面是比较有特色的,银灰色,爽口弹牙,有一种难以说明的怪味,也可以说是香味,头一次吃到这种味道的麵,挺讨人喜欢的。云吞麵,云吞在前,麵在后,云吞地位的份量可想而知,可惜的是这碗云吞麵的云吞只是中规中矩,没多大特色,也没什么好说,不算太好,但也不差。 以前在广州吃过云吞麵,味精多,碱水味重,云吞倒是爽口不过多半是机器打的馅,确实也不怎么好吃。在新桥旁边那间疑似老字号云吞麵,按张先生的话是不能用好不好吃来形容的,只能用饱不饱,云吞泡的像湿纸巾不说,还要沾疑似苏丹红辣椒酱来吃,是我吃过最难吃的云吞麵。在秋宜附近以前有一间名为“真麵善”的麵店,其云吞麵另我惊喜,算是比较好吃的了,而且环境也不错,至少店面是装修了,不过现在倒闭了,那时候还说过请阿泽去吃,现在也没机会了。高中吃快餐吃得多,有时也吃吃云吞麵,在盈迅附近有间快餐店叫“真美味”,里面也有云吞麵,云吞里有一只虾,被厚厚的云吞皮包着,吃完后就觉得不知所谓,但可以吃得很饱很饱。 朋友曹三公子: 时光如逝水,不舍昼夜,侵蚀一切,毁灭一切。随着地位的改变,境况的改变,人开始变得与时俱进,弃旧迎新。于是乎,青梅竹马的小儿女,终不能举案齐眉。总角之交的小兄弟,不得不各奔东西。于是乎,多年后的同学聚会,往往话不投机:成功者处在现在时态,夸耀吹嘘;失败者则处在过去时态,追念往昔。 今月犹是古时月,而今日之朋友,已不是古时之朋友。古人云,人生结交在终始,莫以升沉中路分。朋友之义,在于始终相与,不因死生贵贱而易其心。而今天下俗薄,朋友二字,已远不如昔日那般足堪珍贵、轻易不许。曾经,“朋友信之”,孔子之志也;“车马衣裘,与朋友共”,子路之志也;“与朋友交而信”,曾子之志也。如今,恋人分手,说,让我们还是作朋友吧。酒席上,说,是朋友的话,一口闷。 不过也难怪。在古人看来,交际以礼为重,交友以情为主。如今交友,多半以利为先,有贪其财而交,有慕其势而交,有爱其色而交。是以初隆而后薄,始密而终疏,焉能长久。难怪西人云:朋友得势位,则我失一朋友。 失眠失眠从来与我无缘,也许是自幼粗生粗养之故,就一地一席,足可以睡成一头猪,这样或者就是一种福气。 但今晚彻头彻尾的是失眠了,何解?不知道。只知道几个月来,隔三差五地,总有那么一两个晚上,了无原因的就失眠了。 想事不多,或有爱情,或有反思,也可能是思想跟思想在胡扯,俗称发白日梦,但时间改为晚上而已。到天亮时,想过的事情多半已经忘记,许些还保留着个大概。实际情况更像发了一场真实的梦,但更有实在感。 失眠过后,迎接我的不是累得半死的身体,而是饱满的精神,还有初升的太阳。是的,今天是美好的一天。 情感爆发,一周要闻用酒来麻醉自己吧,为了四川,也为了自己。那时候不再有灾难的悲伤,也不会令自己有任何烦恼。和朋友边斗地主,边喝酒,写意、欢畅,即便和现在整个中国的悲情格调格格不入,那又怎样,开心就好。
酒醉后,虽然没有了力气,但神志依然清晰,朋友的笑脸依然记得清清楚楚,虽然过完这个月后,这样的笑脸就再也没有多少机会可以看到了,但是此刻这样的笑脸已经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面了,也足够了。
根子对我说:你走的时候一定要通知我,我们再醉一次!我说:休想,我走的时候一定不会通知你的。不通知他,是因为我怕我舍不得,就好像我那时候舍不得谢纯意一样,但是终究是要分开的,舍得和舍不得又有什么分别?人,始终都要学习如何面对离别的,淡然的离别或许不是最好的离别方式,但我觉得是最妥当的离别。眼泪不会在那个时候爆发,不过离别的后遗症确实最大,寂寞想念的时候心简直如同刀割,无比怀念,无比惆怅。
学校的朋友们,一一列举的话是泽河,绍峰,阿少,阿柱,学友,志豪,阿堂,阿义,阿添,健康,阿祥,嘉辉,阿昌,直到现在的根子,还有被我注视的女孩子,这些朋友或有浅交,或有深交,但都是很感谢的,以前那些片段也丢失的差不多了,说实话也没有什么好回味的,那段时光是我到此一生二十多年来过的最颓废的时光,但偏偏却有种魔力,令我日夕回首,乐此不惫。
要说说根子,来自海南,在武汉毕业后就过来投靠阿义,于是便成了我们宿舍的一员,来了也有一个多月吧,我始终认为他博学多才,但就是没有展示出来,人挺好,也为人着想,处处透露出他的真诚,不强迫别人是我对他的一大赞赏之处,君子之交点到即止,所以除非你真的非常牛B,否则的话是很难可以跟他闹矛盾的,也是我应该向他学习的地方。不过此人嗜饮,饮什么都可以,可乐、酒,配合着斗地主,可以放肆,可以含蓄,但不可以不开心。
也想说说近时新认识的朋友吧,首先湘湘,此人是朋友MR张的女朋友,不懂她的真人是因为一直只是在网络上谈话而未曾见面。未知道有她之前,MR张还在为爱情和面包的抉择而烦恼,而后两人无声无息的闪电结合,比明星的地下情还快,不过也让我察觉到一点点的端倪,好奇心和嫉妒心的驱使,我把她加到本来就人数不多的QQ上,从而跟进了解。MR蔡说,想在网络上跟别的女人聊的很亲密的话就要懂得伪装你的嘴脸,装有学识或者装很靓仔。我向来不削这样的伪装,都是以本面目视人,于是QQ上人数总是少数,可聊之人更是少数,皆因性格本来就沉寂,语寡,女孩望而生厌,但不知此湘湘为何许人,活跃的很,令我有点难以自控,畅所欲言,按MR张的话说:就像长着一张如同永动机嘴。也不知道她有没有觉得我太唠叨罢了。再有的是此人话语间偶有流露出关心的问候,也不知有意还是故意,但无可否认的是,我还是非常感动的。关于湘湘的就在这里停住吧,否则MR张会有吃醋的情况出现,呵呵。其实我是想说:MR张,你找对女朋友了,也希望你们一路走好吧。
再说的是前几天认识的那个佛山南海的小女孩,叫丫朦,我说如果她再迟几个月出生的话,她就是90后的人了,但她偏偏一开始就叫我“细佬仔”,她说她认为还没有到外面工作的男人,她就觉得是细佬仔,于是我无语。她是个护士,应该是见习的吧,毕竟还那么小,但看她说话那么成熟,我也不敢忽视她,要知道,在社会上泡过盐水的人,成熟是必然的。乱聊一通,从PG家长指引,聊到少儿不谊,从我的感情生活聊到她的那几位男朋友,才愕然发现,我们是多么合得来,如同久未见面的好朋友在互相诉说着彼此。她整晚都要我证明我是好人,她说她只认识好人,我就说女孩子都说我是好人,但她们都喜欢坏人。我问她是什么星座的,她说她是金牛座的,金牛跟处女,愣了一下,我也不得不承认洋鬼子的占星术确实不是蒙人的。后来我暗示性的问她是不是美女,她说不是,很丑的,但后来又说了一句很有悬念的话,她说:我想我应该不会令你失望吧。然后问她要相片,她说她最讨厌照相片,但后来又说下次特别为我照一张,然后发给我。我心中暗喜,并自嘲说:如果她不是有男朋友的话,我就泡她了,用时间逼定法来泡。哈哈,当然是开玩笑,我又怎会是这样的人呢。
阿,很晚了,最后要向四川的已故同胞说声对不起,今晚无法为你们哀悼,因为我实在很高兴。 时间逼定我,本不是一个利索决断之人,做事常有拖泥带水,或是犹豫,或是不决。然,机缘巧合,偶得一法,此法名为“时间逼定法”,对我此缺陋改变甚深,不敢独享,故公之于广大有缘之士,望诸君也能改此缺陋,共同进步。 交代完大致的背景,让我们来直接品味司汤达精彩绝伦的原文。于连一心想着他要做的事,竟找不出话说。谈话无精打采,了无生气。于连心想:“难道我会像第一次决斗那样发抖和可怜吗?”他看不清自己的精神状态,对自已和对别人都有太多的猜疑。这种焦虑真是要命啊,简直无论遭遇什么危险都要好受些。他多少次希望德·莱纳夫人有什么事,不能不回到房里去,离开花园!于连极力克制自己,说话的声音完全变了;德·莱纳夫人的声音也发颤了,然而于连竟浑然不觉。责任向胆怯发起的战斗太令人痛苦了,除了他自己,什么也引不起他的注意。古堡的钟已经敲过九点三刻,他还是不敢有所动作。于连对自己的怯懦感到愤怒,心想:“十点的钟声响过,我就要做我一整天里想在晚上做的事,否则我就回到房间里开抢打碎自己的脑袋。”于连太激动了,几乎不能自己。终于,他头顶上的钟敲了十点,这等待和焦灼的时刻总算过去了。钟声,要命的钟声,一记记在他的脑中回荡,使得他心惊肉跳。就在最后一记钟声余音未了之际,他伸出手,一把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但是她立刻抽了回去。于连此时不知如何是好,重又把那只手握住。虽然他已昏了头,仍不禁吃了一惊,他握住的那只手冰也似的凉;他使劲地握着,手也战战地抖;德·莱纳夫人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手抽回,但那只手还是留下了。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当k412p戴错了套曾经在论坛上看到有人说把k414p的皮耳套安在k412p上用,k412p就会有质的飞跃,说什么声场变得开阔,低频变得比他的老大k414p有过之而无不及,于是我从此就无比向往的想去试试这样的组合,直到今天… 一个星期之前我在掏宝上已经找到k414p的皮耳套的了,开价最少要30,加邮费8块,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放弃了在网上购买,只是我还没有放弃这念头,我今天就本着坚持到底的原则,找了一间又一间的耳机店,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冷眼,终于在岗顶总统大酒店二楼的禾信找到了这个非常冷门的东西,当时觉得太幸运了,毕竟我到达禾信时已经力气全无了,而温柔的店员mm还给我倒了杯水,这使我非常的感动,我就说嘛,服务态度就应该是这样的阿! 拿到皮耳套,问她多少钱,她说50,然后我刀,她打死也不肯刀,并说了一堆什么什么是正品货什么什么拿货也要的多少多少的废话,我顿时清醒并明白过来,商人那里会有好人!吕不韦认为赢异人奇货可居,不也是为了利益?一杯水就冲昏我的头脑了。 我见她死不肯刀,于是算了,叫她帮我装上后听了听,就要了,我确实是没那么多体力再去找了。然后回到宿舍,心急着要听个明白。 换了皮耳套后的k412p声音确实是比以前变化了不少,低音强了很多,同时整个声音也远了许多,就好像本来那把声音就在你面前两米响起的,换了耳套就变成了在4米外响起的了,那是耳套中间空了一段距离的原因吗?但总体就变得很闷很闷,没有了以前的通透,你把两只手分别盖住耳朵试试?对,就是这样的感觉。我是没办法忍受这样闷的感觉了,那50块算是白白浪费了。所以有意在k412p上安上k414p的皮耳套的人,我是极不推荐的,除非你可以忍受双手盖耳一小时。 同时也希望网上的朋友必须本着实事求事的原则,有什么就说什么,不要只说好的,不说不好的,更不要无中生有。昨晚跟师父聊天,说起巴金,现在想起,这个说真话的人真的不容易阿!特别是在那个年代。 Have fun! 碧瑶在四师弟的带动下,我翻开了《诛仙》,然而我却深深的陷入了萧大侠凄美悲壮的修真世界里。 其实我还没有看完整部《诛仙》,大概只看了1/4多一点,已经足够了,感触太深了,人生在世为的是什么?是名是利?还是情?一个人最孤单的时候是什么?是不是独自面对整个世界的冷漠,是不是独自面对着所有的耻笑?一个人的血是冰冷还是沸腾? 看了垂死的玄青持着诛仙古剑,震天动地如远古天神狂怒,那柄恐怖巨剑带着无边杀意迅急落下,逼向张小凡。所有人都为之震撼,然而却没有一个敢与之对抗,乃至只是伸出一只手来。师父,师娘,师兄,朋友,陆雪琪,然而却除了身为魔教的碧瑶,那个风中的女子,向着满天剑雨,向着夺尽天地之威的巨剑……痴情咒响起: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我被感动了。 流泪。 我也说说奥运吧其实我对奥运挺反感的,反感的是每天几乎都听到或见到有关奥运的宣传和广告。大街上,电视上,互联网上,甚至在你听着收音机在厠所的坑上[爆石]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的接收到有关奥运会合作伙伴的信息。 2008-03-22花了一整晚帮家姐弄了一个名片. 这几十块是攒了. 关于制作名片我也不是很懂,反正用对了尺寸(90*55), 用对CMYK颜色,用对TIFF格式也应该差不了多远了,有人指导一下我就好了.
从《孙文与庆龄》到NEW AGE在我现在的这个年纪对爱情是有着向往,但我还是不甚理解孙文和庆龄的爱,年纪相差不只一代的人可以产生的爱,在那个时期居然是那么的前卫,那么轰烈,那么富有历史意义。(关于他两的事迹不再过多敖术了,有兴趣的可以在网上查看)
而真正了解这两位历史人物是在首次欣赏到KITARO先生为《宋家王朝》创作的电影配乐时(里面就有一首曲叫《孙文与庆龄》),也就是07年的春夏吧,那时正是我人生的第一段的恋情的发生时期,期间发生过很多事情,我也想过像宋庆龄那样不顾一切的去追求自己认为的爱,就算是家族的不允许,就算是观念的约束,甚至不管孙文当时已经是有妻室的人了。但是,我是没有那么的伟大的了,我知道这是我自己一开始以欲望和谎言,还有真情来建立的所谓爱情,所以后来我自己给终结了,因为那不应该属于我的,从一开始就以错误的动机发展起来的,要怎么继续下去,那只会一错再错,所以在她的低泣声中,我唯有不停的说着对不起。那一刻我觉得我是多么的卑微,多么的丑恶。(这算是孙文与庆龄把我教育了)
《孙文与庆龄》后,我喜欢了纯粹的音乐,起初不知到那形式的音乐叫作NEW AGE,因为我本来就没什么音乐功底(现在也没有),但喜欢总可以吧?kitaro把我带进了这个领域,后来的电影/电视剧里的背景音乐我都有在留意。其实第一次留意背景音乐是在更早前,Q信师傅推荐给我的 日本电视剧《野猪大改造》时,起初吸引我的不是主角,不是剧情,而是背景音乐!(因为当时对日本的电影没有一个很好的概念,都是停留在《同一屋残下》的印象),当然看完后我对它的评价是非常高的!而它的背景音乐我很感兴趣,后来更成为我经常听的歌曲之一。
之后越积越多的背景音乐,也使我对NEW AGE有了新的认识,更多一些名气较大的如sens、enya、yanni、久石让等纷纷进入我的欣赏范畴,可能大家并不熟悉这些名字,但我敢说你们或多或少的都有听过,就像sens的《故宫的回忆》等,作为一个中国人,你没听过的真是外星人阿!(虽然sens是日本的),记录片《故宫》看过了吧?中国很多悲情电影都会用到他的一首《悲情城市》。而关于久石让,在你大大地为宫崎俊的动画而感动的时候请不要忘记这个名字,因为你的感动很大程度上是你听了他为宫崎俊动画所作的背景音乐而来的。07年大热的《士兵突击》之所以大热,我觉得除了拍摄,剧情,人物等因素之外,进步最大的就是引用了出色的背景音乐,例如里面久石让的《the rain》 《次菊郎之夏》就让我百听不厌。
到了现在,我几乎已经沉醉在这些随处可听,但又经常被大家忽略的背景音乐里面了,以至于我的mp3里面将近一半都是这样的音乐,可谓是中毒已深了。最近bandari听了很多,都很喜欢听,而有人怀疑这团体是否真的存在,我觉得并不在乎,我只要享受,但却有那么一个人却死活地说我是在崇拜一个不存在的团体,而我只是莫名其妙,我只觉得他是在浮躁的起哄,发泄他被春天唤醒,被现实压抑的躁动的荷尔蒙而已! 无聊杂谈,我的购物思想及t60和k412p的感受我征求一些身朋友的意见说:我花1000元买个iaudio的mp3好吗?他们都说我白痴。也是的,看看现在mp3这东西卖的像白菜似的,什么什么2g/199元满街都是,干嘛要买个1000的,不是脑袋有病吗?我要解释这个问题就要从我的习惯说起。也许我是一个对选择有着不自信的人,我要买什么东西之前都会做些准备,例如找资料,在相关论坛里潜水,直到自觉得在该领域有比较好的认知之后(例如了解到专业术语,技术,历史,发展趋势)才会着手选择产品,这样说起来好像其实也很好,我可以很好很准确地作出选择,但出于我的身份只是一个穷学生(相对),这是一件很郁闷的事,因为有了解了,所以要求变得高了,对低端的东西不感兴趣,对高端的死活的有种渴求,但受到我的条件的约束,这也只能折中地选择一些中层产品,这就使我有种屈就感觉,这高不成低不就的感觉糟糕透了,我永远也不会有满足,可怕吧? 我常常会劝别人说买东西就要一步到位,买好的,但我自己却往往做不到,因为我是一个急性子,接触到的喜欢事物,都想尽快的了解,拥有。很想得到的东西却又得不到,真是一件很郁闷的事情阿! 今年利是有九百,可以说是历年来最多了,学生手里拿着一千块的流动资金着实不容易阿(相对),打算买一个好的mp3,看中iaudio i7 u3,iriver clix,三星p2 t10,sony a815 s605,。但一想到来之不易的千来块一下子就没了,心就有点怯了,而且买了mp3了,没理由不买耳机的,就更郁闷了,钱不够又是一个问题,最后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选择了iriver t60和akg k412p,t60这东西网上褒贬不一,但最终看了很多很多耳机大家坛,imp3,headphoneclub的相关文章后,还是买了,经典的造型,出色的造工,是我对它的第一印象,还有贴心出色的周边设计使我对iriver产生了好感,那个mr.cable真的是很cute很实用的设计。买了回来用原配耳机实际试听中,感觉被蒙了,想那几百块要牺牲了,低音少的可怜,甚至可以说是难以忍受,但无可否认的是出来的却很清晰,除了没有低音,确实是很不错的,我想大概只是那对做工精致的原配耳机本来就没低频的吧,无论怎样调eq,低频就是少,少的可怕,看来换一副好的耳机是迫不得要的。 耳机的选择没有太大的难度,因为选mp3的时候顺带的就留意着,耳机大家坛,headphoneclub,imp3上面贬少赞多的耳机很少(中低档500住下),也就koss pp,px100&200,akg k412p(24p 414p)等几个,综合了自己习惯的音乐风格,价格等因素,我选了k412p,买回来后,包装很吸引我,好过很多用透明胶壳包裹的,耳机做工很好,很结实,我觉得外观就比较cool,但只附送一个布袋就有些小气了,属于有总比没有的类型,声音才是主角,所以不过多陈述了。第一次戴来听有些不习惯,戴久也就好了,不过也是挺累的(头戴式耳机都有这个毛病),声音令我很惊喜,低音的效果很适合我,不能太多,不能像原配那样少,而且低音的效果很好,听加洲旅馆时的鼓声很震撼,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之前觉得原配很清晰,但k412p更清晰,而且不是一丁点的差别,听着很有感染力,很带劲,原配几乎被完全击败,而且死无全灰,我欣慰的对自己说我买对耳机了。 以上纯粹个人感受,如有雷同,纯粹正常。
2月27日过完年,肥到一塌糊涂,最最最丑的是肚腩怎么缩也缩不回去了,正烦恼着了,反正还有几天就要上学了,先饿几天再说吧.
我的购物list又要修改了,因为摒弃了很多的无聊兼白痴的想法,加上钱不太够,所以算了.
就这样了,这个该死的二月. 1月1日2008了,总要写点东西计划计划一下年度的总纲,要不然到时候就要资金周转困难,钱都用在无谓处,到头来负资产到年尾才得以解脱,就像是2007的复制。
首先,总结一下07年众多无意义举动中比较有意义的事! 08年了,首先,理财是我的首要任务,也是年度纲领。虽然是这样,但我初定的购物list依然庞大,所以我更需要要理财,至少我不需要夜宵,不需要零食。 暂时到这里了,2008年,blog继续.
文:nobutakaka 11月28日人年纪越大了,就越会爱发唠叨。最近我回家,老爸时不时就叫我穿衣服,可我明明穿了N.多的衣服了。又问了我N次:“学校有没有汤喝;有没有鱼吃;吃饭是否加价了;亨利是否去了巴赛罗那?”于是我回答了N次:“汤我会经常去喝的,一般不吃鱼,别的饭店饭价是加了一块钱了,但我去的那家没有加价,还有亨利上赛季就已经去了巴塞罗那了。我始终不认为他是记忆力有问题才发那么多唠叨的,因为他经常记得并提醒我要把上两个月带回学校的相机带回家。于是综合上述情况,我得出了“老爸是很关心我”的结论。心头一热,就把我刚买不久的格纹衬衫送他了,目送着他拿着衣服高兴的背景走进房间,我感叹:“这是我第一次送他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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